还贷期间离婚后是否可以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发布时间:2021-01-08 01:5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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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雪是上海市人,但是张雪的爱人是昆山市人。为此,张雪和爱人在昆山市利用公积金贷款买了一套120多平方米的房子。但是,两人现在已经还贷换了3年。但是,两人因为性格问题,经常争吵,吵架已经成为生活的一部分。张雪感觉太累,于是和爱人协议离婚。后来,张雪想用自己的住房公积金再次申请贷款买房。因为第一次是利用自己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的,于是张雪想咨询下:借款人在还贷期间,因离婚后其中一方再次购房的能否申请公积金贷款?
针对张雪的这个问题,借贷网的小编来为其介绍。根据昆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有关规定可知,借款人在还贷期间,离婚后其中一方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需提供其离婚的法院判决书或法院调解书或经公证部门公证的离婚协议书、《离婚证》、且能注明原住房产权、住房公积金贷款债务均归另一方所有及偿还,方可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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